某单位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单位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单位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营产营具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我部拟组织营产营具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相关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营产营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DTZ-W1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营产营具采购,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制式双层床246张、制式四门衣柜165个、学习桌100张、学习椅100个。收货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四、供应商初步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递交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期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参数建议表。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4-******** 133*****885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2024年12月18日

,辽宁,大连市,瓦房店市,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产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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