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技术服务项目协作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温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技术服务项目协作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就2024年温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技术服务项目协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
协助我院对对全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行巡查,形成不少于25个镇街评估报告;对镇街和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管网水质采样、检测;针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并督促整改和现场交办整改。项目采购预算为17.38万元人民币。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提“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采样与检测结果时间要求:完成采样工作7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5、服务期限要求:协作方服务期限为验收通过为止。
6、应急响应:因本项目巡查要求的时间和督察频次根据市局治水办要求进行会做增加调整,以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突发事件巡查,需供应商具有▲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相关经验,项目本地化且响应时间在6小时内。
7、其他要求:中标方要求至少配置2人负责现场巡查,应熟悉市政管网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工作。配置一辆汽车专用于本项目巡查工作,要求车况良好、安全性能较高、干净整洁的汽车;车辆保险、油费、高速公路过路费、维修费等由中标方自理。协作方成员在项目服务期内其人身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包括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处理和费用。▲供应商必须为所有外业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限覆盖整个服务期,否则我院有权提前终止项目。
8、考核要求:我院将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如未按期完成相应工作,我院有权提前终止项目。
注:以上材料不需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但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报价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时,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qq.com。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时,温州市瓯海区鱼鳞浃西路40弄9号温州市环科院大楼306室,投标文件要以纸质件经密封送达或邮寄。
3、开标时间及地址: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时30分,温州市环科院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及投标文件组成
1、供应商报名时应递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2、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需至少3家单位报名并递交材料方可开标。
2、本次采购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即以报价总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3、出现以下情况作为废标处理:
(1)总价报价超过预算总额;
(2)报价文件未密封的;
(3)未提供资质的。
4、若有1家单位废标,则本次采购工作继续,若2家废标,则终止开标,另行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1、采购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68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鱼鳞浃西路40弄9号温州市环科院大楼306室
2、采购监督联系方式:蔡女士
联系电话:0577-********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鱼鳞浃西路40弄9号温州市环科院大楼416室
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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