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黄三角农高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2025年度黄三角农高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进一步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 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指南。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积极适应巩固衔接 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加强项目论 证和储备,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项目库项目要 覆盖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的村,统筹考虑项 目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尤其是村集体经济实力、工作队 帮扶、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分布等情况,做好与乡村振兴 的有效衔接,筛选出一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广、收益高、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和老百姓"急难愁办"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 项目。一个项目覆盖多个村的,资金分配时要统筹考虑,尽 量不要平均分配。

(二)坚持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要与镇街、 村的自然条件、特色产业相结合,以增加脱贫人口、村集体 收入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标,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重 点,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和项目效益。

(三)坚持产业优先、先急后缓的原则。以产业项目为 主,同时兼顾补齐村内小型公益设施短板,本着先急后缓的 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库项目。在发展产业、提高收入的同时 改善村内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乡村全面、均衡发展。

三、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项目申报要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农村产业发 展和农村建设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申报项目必须要符合衔接资金支持 使用方向,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 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 展,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 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 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对原 扶贫项目的提质增效。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因地制 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改 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内道路、桥梁、排水、 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按照先急 后缓的原则,优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政策保障类项目。支持雨露计划补助、孝善养老 补助、乡村公益性岗位、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 通补助、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项目管理费等政策保障 类项目。

(四)负面清单。建设内容不符合资金使用性质、对环 境生态保护造成影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项目、土地 手续不全的土建项目、建设位置不利于管理运营以及未明确 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衔接资金不得用于 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 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低保、医保、 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 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 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

四、项目支持对象


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对象不限定脱贫村,支持在所有脱贫 享受政策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所在村实施。按照先急后缓的 原则,优先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相对集中的 村实施。

五、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 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 示后上报至街道。

2.街道审核。11月初各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 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 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现代农业局。

3.区审定。11月底前区现代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街道 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街道统筹项目

由街道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 目申请书,经街道会议审核研究通过,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 报送区现代农业局;区现代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报送 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 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

六、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 要求,保持总体稳定,聚焦重点,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放在突出位置,入库项目申报要坚持群 众参与,充分吸取群众意愿,实行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 街道和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 入库程序履行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 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绩效。

(二)精准筛选。街道、区有关单位要综合考虑并结合 实际,按照省、市关于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科学谋划项目,精 准确定申报项目,项目产权主体和资金份额要明确,建设内 容要准确,项目规划、投资概算要由专业机构出具,入库评 审通过后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 调整、变更的,要按程序报批,严禁申报涉及负面清单项目。 已有财政性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或已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不得重复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不得入库。

(三)动态管理。前期入库尚未实施的项目中不符合衔 接资金使用方向和涉及负面清单、重复申报衔接资金的项目 则由原项目入库申请单位申请并予以清除出库;对因政策调 整或其他情况导致难以实施的项目,逐级审定后及时从项目 库中清退。下年度项目申报入库原则上在本年度12月底前完 成 。

(四)严格纪律。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各级干部 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从严把握政策标准,严守廉政 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禁 止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衔接资金, 一经 发现则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要同步做好信访稳 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 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纪 检等监督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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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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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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