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莲花人民法庭配套用房及户外设施装修项目询价的公告

关于开展莲花人民法庭配套用房及户外设施装修项目询价的公告

关于开展莲花人民法庭配套用房及户外

设施装修项目询价的公告

根据我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需要,需开展莲花人民法庭配套用房及户外设施装修项目,现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莲花人民法庭配套用房及户外设施装修,主要包括:

1.人民法庭内部公共墙面翻新(1至3楼走廊、楼梯、大堂);

2.人民法庭一至三层天花更换;

3.一楼调解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翻新及宣传装饰;

4.二楼调解室、党员活动室翻新及宣传装饰;

5.人民法庭大楼外墙清洗翻新标识;

6.人民法庭广场地砖铲除及硬底化。

(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具体详见工程量预算清单)

二、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应具备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函》格式提供承诺)。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函》格式提供承诺)。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函》格式提供承诺)。

1.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函》格式提供承诺)。

2.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备案并且开通操作账户(需提供相关网页界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否则将同时作无效响应处理。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17:30将以下资料邮寄或交至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1.基本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署的项目《响应函》;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备案并且开通操作账户(需提供相关网页界面截图);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为总预算包干方式采购,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价,请根据我院提供的工程预算书(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实地勘察情况作最终报价,并形成报价文件(原件盖章)。

报名材料由我院综合办公室温先生0758-*******) 负责收集、督察室派人拆封核对,所交付的资料作为我院选定供应商的依据。届时由我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登记、评定,确定采购价格及供货商。重复报名、不在规定时间报名、漏填、错填均作废处理。

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影响本项目供应商的选定。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法院综合办公室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8日


响应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预算工程量清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户外设施 用房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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