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7.19”洪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7.19”洪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邢台经济开发区”7.19”洪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LDZB-2016-12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邢开发改审(2016)2号邢开发改审(2016)3号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邢开发改招标核(2016)31号邢开发改招标核(2016)31号邢开发改招标核(2016)31号 、邢开发改招标核(2016)29号

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7.19”洪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
招标编号:LDZB-2016-1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邢台经济开发区”7.19”洪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开发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省、市、区投资,招标人为开发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任麻村供水站的建筑与安装 *******.18元
二标段:东市村供水站的建筑与安装 *******.16元
三标段:PE管材 709768元
四标段:打井及配套安装 440397.56元
五标段:水厂自动化控制设备及安装 476490元
2.4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9元。
3.供货期及质量要求
3.1工期:4个月;
3.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3年及以后出具的饮用水PE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钻井安全施工证;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凿井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提供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3年及以后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电器产品须具有国家CCC强制认证,消毒产品须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到邢台市泉南东大街唐宁10号A座9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证件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只1、2、4标段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只3、5标段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只3、5标段提供)。
5.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 12 月1日至2016年 12月 7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3日 09 时30分;
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6楼会议室
7.2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发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邢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张如林
联系电话:0319-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泉南东大街唐宁十号A座901室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
电子邮件:hbldgs@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开发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兰兰

地址:

邢台市泉南东大街唐宁十号A座901室

邮编:

054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bldgs@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中供水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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