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平阳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正斌,企业注册地: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二号老建行五楼),2023年9月开设平阳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平阳县昆阳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平阳县昆阳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新建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9月14日竣工验收,于2024年12月18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公示时间自12月18日至1月18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该项目工地有无工人欠薪等问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577-********

通讯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

邮编: ******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账户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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