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2024〕34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2024〕34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古蔺县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中心中小学多媒体教学终端设备更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0层1022号
被投诉人:古蔺县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中心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滨河路242号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服古蔺县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中心就古蔺县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中心中小学多媒体教学终端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19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智慧黑板、教学软件资源未明确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相关证明材料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2:技术服务方案中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投诉事项3: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古蔺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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