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指林寺片区)社会资本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指林寺片区)社会资本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

(指林寺片区)社会资本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STZX-2016-032

为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文化大省建设、打造六大旅游精品线路战略和弘扬“二次创业”精神,进一步促进建水县旅游文化产业的传承与发展,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提升旅游产业的建设运营绩效水平,加快推进建水县旅游产业PPP项目工作,建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建水县政府”)决定实施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指林寺片区)(项目编号:STZX-2016-032)(以下简称“本项目”)。

一、 项目概况
建水县政府授权建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建水县旅发委”)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采购工作,授权建水古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旅投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和成交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1. 项目名称

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指林寺片区)。

2.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建水县古城西北部,涵盖了指林寺、武庙、临安府衙及清远门4个片区,指林寺片区东至如意巷,南至朝阳南路,西至朝阳南路西段,北至临安路;武庙片区东至文庙学海,南至临安路,西至清远街,北至建水一中;临安府衙片区东至北正街,南至临安路,西至建水文庙,北至文安府;清远门片区东至指林寺,南至部队围墙,西至朝阳西路,北至临安路。

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文物保护为主,对主要文物古迹景区及周边风貌进行整合、修缮与恢复(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拆除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不相协调的现代建筑同时进行开发利用;投资建设景区及周边的水、电、路、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旅游设施。在确保文物古迹得到保护、恢复的前提下,整合该地区的旅游资源,建成以指林寺、武庙、临安府衙、文昌宫等文物古迹为主要代表的旅游景区。具体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详见附件一。

4.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

二、采购需求

1.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均为30年(含建设期2年),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171256.68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为34251.336万元,其中,政府与成交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30:70。

3. 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模式。

4.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

1.1 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1.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财务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或信托业务能力),截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1)】亿元,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2)】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2.2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小于85%(不含)。

3、 信誉要求

3.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2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4、 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的施工资质。

5、 对联合体的要求

5.1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成员资格条件累计应满足1~4中的规定,除此之外,还须满足5.2~5.5中对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及结构的要求;

5.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5.3 联合体被选定为成交社会资本后,在本项目签定PPP项目合同之前,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5 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四、 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附件三)。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申请人须满足资格预审所提出的全部要求;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磋商程序。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604室)。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报名,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意向书(以联合体参加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三证或者营业执照)。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另附一份电子版文档(以U盘为载体),当面送至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会堂西院2楼。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 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建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

联系人:梁龙

电话:139*****179

2.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604室

电子信箱:********@qq.com

联系人:刘金龙

电话:180*****4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恢复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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