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凝剂(聚丙烯酰胺)招标公告

絮凝剂(聚丙烯酰胺)招标公告

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絮凝剂(聚丙烯酰胺)

招标编号:ZJKY********

招标单位: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产品、技术规范、及商务要求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一、投 标 邀 请
1、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为全集团服务的集中采购中心。因集团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有限公司生产需要,拟对其整年度生产所需的絮凝剂进行年度公开招标(约600吨),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厂家或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和洽谈。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文件 (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4) 合同主要条款 (5) 合同格式 (6) 附件
3、凡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于开标7天前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转账到公司账户),售后不退。
4、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澄清,请以书面形式按第8条所示方法与招标人联系。
5、 此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23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此次招标活动将于2016年12月 23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为方便现场答疑,建议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7、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8、 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
邮 编:364200
商务联系人:温晓建****-*******
技术联系人:沈先生
监察审计:姜雍 ****-*******
传 真: ****-*******转101
紫金山金铜矿现场试验取样联系人:
使用部门联系人电话
金矿三选厂环保车间蓝先生****-*******
金矿二选厂环保车间黄先生****-*******
铜矿三选厂选矿车间曾先生****-*******
铜湿法厂环保车间廖先生151*****319
铜湿法厂哑坑萃取车间罗先生139*****789
紫金山金铜矿试验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内容内 容
1适用范围项目名称:絮凝剂年度供货项目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3投标报价有效期投标报价有效期:60天。
4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
5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9:00前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书,有专人接收。标书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应与投标保证金一起转账至公司账户,售后不退。
6开标开标日期:2016年12月 23 日
时 间:北京时间上午9:00时
地 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评估标考虑因素: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携带样品到紫金山金铜矿现场试验,样品试验报告(沉降效果、使用量等指标)和付款条件、商务优惠作为评标依据。
8数量的变更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产品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9注意事项1、为方便评标请务必按本招标书中“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投标价格,“报价表”用信封袋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表”字样及公司名称与商务标书正本装在同一个密封袋中。
2、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应分开密封一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公司名称、地址”及注明是商务标还是技术标,并区分是正本还是副本。
3、技术标书正、副本中不得有报价或商务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4、电子版版本应以U盘的形式递交。
5、报价表中必须详细标注:完整型号规格、品牌及最优惠单价。
商务标书中还须附带供货业绩合同、资质文件、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6、技术标书应对产品的产地、厂家情况等作详尽介绍及描述。
7、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填写附件1-4《投标回执表》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回传至****-*******转101,注明温晓建收。
8、如对标书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标书一周内反馈,否则视为同意。


A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公开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即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产品”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件、工具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为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3.6“使用方”系指产品使用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使用方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3.7“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产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送达至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部分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商务标和技术标)、报价表、技术资料详细清单、资格证明文件,并标注最优惠价格,买方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按此报价订购产品所需备品、备件。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产品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进行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报价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单价均为含17%税款,以下同)。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检验、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运输方式:汽运至交货紫金山金铜矿生产从那现场(福建省上杭县旧县镇紫金山),到达现场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货到卸车由买方负责。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报价表中的报价均为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它证明文件。
14、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应产品、材料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提供说明,而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 1696 1070 5966 9988

15.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到以上账户,且在开标前递交电汇单复印件,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并供货后,履约保证金给予退回。
15.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开标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项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开密封(技术标内不能含有报价内容)。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 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里已填好的报价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直接送到。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的代表响应招标单位的邀请可自愿出席。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交流和答疑,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报价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报价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3.2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根据投标单位的
(1)规模实力、技术水准、质量水平、产品重量、产品的先进性;
(2)企业信誉度、知名度、经验状况;
(3)报价、交货期和供货能力、运输条件、商务条件等因素,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排序或打分,选出5-6家候选中标单位,并在工作文件中详细记录选择的理由及结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委评标的综合意见,在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做出最终选择。
23.3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一家单位中标,也可选择多家单位中标。
23.4评标方案: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4.1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因素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
(2) 投标货物的质量和适应性。
(3) 报价合理,对招标人最为有利。
(4) 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5)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信誉等。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若大写与小写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作为废标。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和价格、互换性及标准、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
26.1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评估原则:
A、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候选中标供应商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定标委员会将审查所选择的入围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定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亦将被拒绝,定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入围投标人评标价投标做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0.2定标委员会有权按9.2款的规定,根据划分的投标包号,将合同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或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定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产品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定标委员会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定标委员会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直至取消招标过程,从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使用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产品后且未发生违约行为给予退还(不加计利息)。

三、招标产品、技术规范及商务要求
1、招标产品一览表
序号物资名称技术指标单位
1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4.80cps≤UL粘度≤5.50cps,有机物含量≥95%(基于绝干物质)kg
2聚丙烯酰胺阳离子、总固含量≥88%、3.50≤UL粘度≤4.20、离子度为10%,有机物含量≥95%(基于绝干物质)kg
3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4.80cps≤UL粘度≤5.80cps,有机物含量≥70%(基于绝干物质)kg
4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5.20cps≤UL粘度≤6.20cps,有机物含量≥70%(基于绝干物质)kg
5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5.00cps≤UL粘度≤5.70cps,有机物含量≥70%(基于绝干物质)kg
6聚丙烯酰胺非离子、总固含量≥88%、3.20cps≤UL粘度≤4.20cps,有机物含量≥70%(基于绝干物质)kg
7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100mPa?s≤粘度≤300 mPa?skg
8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5%,有机物含量≥94%(基于绝干物质)kg
9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100mPa?s≤粘度≤300 mPa?skg
10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总固含量≥88%、30mPa?s≤粘度≤100 mPa?skg

2、技术规范及扣款条件
2.1絮凝剂符合国家(GB17514-2008)标准,并必须与提供给买方的质保书一致。交货验收数量以买方的过磅数量为准;验货以买方化验报告为准。
2.2总固含量应大于等于以上标准,每降低1%扣款100元/吨;如含量<80%,为不合格产品。
2.3UL粘度超出误差范围0.2cps,为不合格产品。
2.4有机物含量(基于绝干物质)不得低于标准要求;低于标准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

3、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总体要求卖方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保险、检验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含税)。
供货要求分批交货,卖方负责在招标人电话通知或者发货函通知的到货期间到货之前,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卖方承担。(交货地点为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
交付的货物必须附随必须的一切技术文件和资料(中文版本),卖方须列明清单,在货物交付时一并移交买方。
结算方式1、货到后经买方相关部门取样检验合格后凭卖方提供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付清当批货款(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的三个月期承兑汇票)。
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质量
保证期货物质保期:自货物抽样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
售后服务
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人将在72小时内予以更换新货物或双方共同提出解决方案。超过期限不解决,买方有权视为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合同文本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版本签订合同,双方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双方合同的完整性、公平性、可操作性。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交货方式
7、装运通知
8、保险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3、安装与调试
14、索赔
15、拖延交货
16、违约赔偿
17、不可抗力
18、税费
19、履约担保
20、纠纷的解决
21、违约终止合同
22、破产终止合同
23、通知
24、变更
25、计量单位
26、转让和分包
27、适用法律
28、合同
29、反腐倡廉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这里是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运行的地点。本招标书指紫金山金铜矿。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水分超标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2卖方应在单批次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总毛重和准确的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6.3卖方装运的产品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卖方已通知买方产品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邮件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邮件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保险
8.1如果产品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产品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受益人为买方。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产品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清当批次货款(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的三个月期承兑汇票)。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买方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12、检验
12.1外观及数量检验
(1)全部产品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10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外观及数量验收,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
(2)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及发货清单对产品的外观、数量、表面质量逐项验收。外观检验内容:颜色是否符合规定等。
(3)若产品到货外观、数量、重量验收不合格,卖方承诺无偿派人及时予以解决或无偿退货更换。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3、售后回访
卖方承诺每年需到买方使用单位进行不少于3次的质量、售后回访和技术交流,以便了解供货产品的质量及使用情况。
14、索赔
14.1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卖方对提供产品与合同条款不符而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产品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4.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违约赔偿
15.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2 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3 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履约担保
18.1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且未发生违约行为后给予退还(不计息)。
18.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纠纷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在买方根据第21.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产品。对购买类似产品所超出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2)交货地点;
(3)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各执贰份。
2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28、反腐倡廉条款
29.1为保证买卖双方所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能得到正确执行,保证买卖双方的健康发展,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附加专用条款。
28.2买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合同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28.3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卖方索要财物,买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28.4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介绍亲属在卖方单位工作,买方有义务对此类行为进行清理。
28.5买方对卖方提出的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或者故意泄露卖方举报内容,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8.6买方管理人员对卖方进行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买方对其加重处分,该管理人员今后不得继续从事与卖方工程(劳务)作业或销售等有关的管理工作。
28.7无论买卖双方有无签订相类似的反腐倡廉协议(合同或条款)均按本《反腐倡廉专用条款》执行。卖方法人代表及其代理人在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范围内履行其它合同并以别的法人(自然人)实体出现时,也按本《反腐倡廉专用条款》执行。
28.8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卖方不得安排与其业务有关的买方人员的亲属在其属下工作。
29.9卖方人员以获取工程(劳务)项目、商品(产品)销售及谋求其它利益等为目的,以任何方式行贿买方人员的,买方有权按下列条款对卖方进行处置:
28.9.1卖方人员行贿的,买方暂不付给未付工程(劳务)款或销售款,卖方在买方范围内不论何时承包施工的所有工程或不论何时销售的所有商品(产品)等的单价重新核定;单价无法核定时单价统一下浮20%,卖方必须全额退还按此单价计算而多领取的各种款项。
28.9.2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买方不补偿卖方任何损失。
28.9.3卖方下属管理人员行贿的,该管理人员不得继续留在买方所属范围内工作。
28.9.4买方有权按卖方行贿数额的双倍从卖方产品款中扣回。
28.9.5取消卖方重新取得买方范围内一切业务的资格。
28.10卖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买方管理人员行贿的,造成买方重大经济损失,除按前款处置外,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28.11卖方人员以获取工程(劳务)项目、商品(产品)销售及谋求其它利益等为目的,采取各种方式对买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威胁、恐吓、伤害的,卖方必须按在买方范围内不论何时何地承包或销售的所有价款的20%赔偿买方的管理人员或其家属。
28.12卖方遭受买方管理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买方领导及买方有关部门举报,买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卖方通报。举报属实的,买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28.13卖方认为买方在处置员工腐败行为不力时,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8.14卖方承诺用自有的资产、债权及投资(包括卖方单位及法人代表及其代理人等的各类资产、债权、投资)担保《反腐倡廉条款》的全面履行。
28.15本《反腐倡廉条款》并不因合同(协议)其它条条款的终止或失效而终止或失效,即《反腐倡廉条款》永久有效。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6、交货方式:
6.1合同项目下的产品交货方式为现场验收合格,符合使用单位要求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见合同一般条款
9.2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9.3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产品技术规范及数量”
11、质量保证:详见合同一般条款
12、检验:详见合同一般条款
12.2检验规则: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六、合同格式

年度框架协议
买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福建龙岩
卖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署本合同。
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1
合计
本合同项目货物总价共计元人民币。该价格包含整套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技术服务、税费等费用。该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或政策性因素的调整而增减。
合同履行期间,因货物数量增减导致的合同价格变化,按实际增减数额结算。
2、货物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3、供货方式
3.1订单签订天内运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须在发货清单和货物外包装上标注订单号和粘贴专用发货单,并在送货前联系我方业务员。
4、包装
5、质量保证和售后技术服务
5.1卖方保证货物是全新并完全符合买方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初步验收
6.1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对卖方所供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外观、数量、材质、附带原厂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牌、规格、外观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承诺无条件退货。
6.2质量验收
6.2.1取样
货物的取样由买方按照国家标准或者买方规定进行,买方有权每车随机进行取样,样品至少制备四份,其中一份用于买方检测,另外三份签字封样后作为备检样由买方保管用于复检或者仲裁。买卖双方须在样品封签上签字确认,卖方拒绝签字或者漏签的,买方注明后样品有效。
6.2.2 检测
买方的检测结果为货物的结算依据,卖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买卖双方共同选定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备检样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对复检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买方指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复检机构,复检结论为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由过错方承担。
6.3 验收结果
6.3.1卖方承诺所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514-2008,并必须与提供给买方的质保书一致。
6.3.2总固含量应≥88%,每降低1%扣款100元/吨;如含量<80%,为不合格产品。
6.3.3 UL粘度超出误差范围0.2cps,为不合格产品。
6.3.4有机物含量(基于绝干物质)不得低于标准要求;低于标准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
6.3.5如现场使用效果不好,严重影响我司的产品要求,但卖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中的规格型号,双方再行协商解决。
6.3.6卖方提供物资质量、到货时间等应积极配合买方要求,如卖方不配合,买方有权重新分配供应量。
7、付款方式

8、知识产权保护
8.1卖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论任何原因,因卖方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涉嫌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买方所购买货物被工商、司法等部门查扣或被第三人索赔等情形,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9、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特快专递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合同的履行或解除事宜。
10、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0.2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0.3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0.4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11、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转让或分包
12.1本合同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让或分包。
13、廉政条款
13.1买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买方拒绝一切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买方请卖方给予监督、配合,并欢迎卖方如实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jcsjs@zjky.cn
13.2卖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卖方不做任何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尝试。如出现上述行为,卖方确认愿意承担买方可能采取的解除合同、依法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确认愿意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并对买方的措施和举动给予配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壹式肆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卖方的报价文件及技术说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各方签字盖章处)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买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1、整套投标文件的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2、资信文件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资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3、资信文件封面格式

资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4、资信文件目录
资信文件目录
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文件):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4、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如法律要求具备,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5、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的证书(如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6、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简介(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7、投标人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8、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现授权我单位员工(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投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单位均予以认可。
受托人无权转委托。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

(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简介
1、投标人组织机构
单位简况(200字左右):
单位组织机构(可以图示):
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投标人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由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净值万元。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商务文件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商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8、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商务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9、商务文件目录
商务文件目录
1、商务响应表(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文件)

10、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总体要求卖方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保险、检验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含税)。
供货要求卖方负责在招标人电话通知或者发货函通知的到货期间到货之前,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交付的货物必须附随必须的一切技术文件和资料(中文版本),卖方须列明清单,在货物交付时一并移交买方。
结算方式2、产品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付清当批次货款(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的三个月期承兑汇票)。
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质量
保证期货物质保期:自到货验收之日起算12个月。
售后服务
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人将在72小时内予以更换新货物或双方共同提出解决方案。超过期限不解决,买方有权视为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1、技术文件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技术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12、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技术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13、技术文件目录
技术文件目录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文件):
1、货物说明一览表
2、规格偏离表
3、产品执行标准
4、近两年国家主管部门对产品的抽检报告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有,每年提供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5、产品图纸或样本、中文使用说明书等。
6、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14、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及型号:
序号项目货物技术性能数据品牌、规格型号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规格偏离表
规格偏离表
货物名称规格条目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备注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6、投标报价文件外包装袋封面格式
投标报价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17、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报价文件(选择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本)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18、投标报价文件目录
投标报价文件目录
1、 投标声明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对投标货物及服务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含税含运费,本次投标为一次性报价。
3、投标货物详细清单
必须逐项填写货物各组成部分的通用机型、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品牌等。
4、 提供近 二 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表,附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19、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了贵公司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现自愿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2、我公司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司签订合同,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派出投标文件项目实施一览表中的工作人员,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我公司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真实、准确,无任何虚假陈述,如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0、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交货单价(元/吨)
1
2注册资金
3付款方式
4质保期
5交货周期/地点
6投标总价


注:
1、投标人的报价包括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保险、检验、培训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2、近二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表
近二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表
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
数量单价合同金额
(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取得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转101,注明温晓建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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