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务通工作终端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务通工作终端招标公告
宁乡县人民法院审务通工作终端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的审务通工作终端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人民法院审务通工作终端项目
预算金额:742050.00元
二、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DY-********0034
三、拟采购货物说明
拟采购货物名称 | 型号及要求 | 数量 | 台 |
审务通工作终端项目 | 华为P9标准版(32G),24个月每月200元话费套餐 | 153 | 台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2、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6年12月1日下午3:00 | ||
论证地点 |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根据宁乡县人民法院申请,为了实现与长沙地区各区县市审务通的对接与兼容,需要和其他区县市一样采用移动公司的终端设备,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单一来源采购第五十三条中的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成员 名单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孙建勇 | 县公安局 | 中级 | |
冯 波 | 县国土资源局 | 中级 | |
罗小军 | 宁乡县仪器电教站 | 中级 |
六、公示期限:自 2016年12月1日至 2016 年12月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乡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路
联系人:夏慧敏 联系电话:138*****484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宁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乡县花明北路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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