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医务人员集中疗休养工作承接旅行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医务人员集中疗休养工作承接旅行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内容
1、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医务人员集中疗休养工作承接旅行社采购项目项目拟安排150人(每批次人数最多为70-80人,每批次疗养时间为5天4夜)。
2、疗养地点:辽宁省内有条件的疗养机构。
3、住宿标准:四星级及以上标准;要求为每个人都安排单独房间住宿。房间里每天都要供应水果和饮用水。入住的疗养院应具备温泉洗浴,24小时供应。
4、交通工具:行程中旅行车为豪华空调大巴车,要求车龄在五年以内,座位数大于每批次的旅客数。每批次均按照需求提供从沈阳市、大连市、锦州市集中地往返疗养地点的旅行大巴车。
5、饮食标准:100元以内/人/天,午、晚标准为10个菜(每餐均有4荤菜、4素菜,2个凉菜,含海鲜),每餐均为当地营养配餐;
6、每批次疗休养均安排考察参观,应为AAAA级及以上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严禁到纯游乐性游乐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性场所、高消费场所、私人会所、封建迷信场所、有低俗庸俗活动内容的场所);
7、疗养的住宿标准参照有关差旅费规定执行;开展座谈交流、考察参观的经费合计不超过费用总额的20%;疗养期间保险、工作人员有关费用、购买第三方督导服务、处理突发意外事件等其他费用一般不超过费用总额的15%。中标人应为所有参加疗休养人员购买旅游意外险。
8、在每期疗养期间应做到住宿及交通工具等相应设施消毒工作。
9、采购人可在每批次疗休养过程中派出一名领队,该领队的费用包含在每批次的费用中,不再单独支付。
10、每期疗养活动均需留存影像资料,集体活动需留存照片。全部疗养活动结束后需制作一份完整的影像纪录片,时长不少于30分钟。
11、每期疗养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工作小结,全部疗养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完整的工作总结。
二、任务部署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三、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导游,必须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全程陪伴服务。
四、应急工作的实施
投标人就突发疫情防控、人身安全、人员突发疾病等应急工作需要制定详细预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五、责任追究
如果供应商不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违规开展业务,采购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协议后180天内按采购方实际情况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具备已经投保有效期内的旅行社责任险的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美玲 周新宇 李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