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段本部垃圾清运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段本部垃圾清运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哈尔滨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车辆段段本部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垃圾清运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能够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认证并发放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标项目,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参与投标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已经开具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可提供2022至2024年度业绩证明作为公开竞争性谈判的依据;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连续六个月完税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技术支持和人力保证; 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能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近6个月内6%税率的发票复印件。 1.7需提供本单位名下至少1辆铲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1辆符合垃圾装运需求的货车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需提供铲车、垃圾清运车辆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驾驶证驾龄需在5年以上。 1.8使用垃圾清运车辆应为垃圾清运专用货车,每车垃圾容积不小于14立方米。投标人应固定车辆及驾驶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车辆,不允许更换容积小于14立方米的车辆(提供承诺书)。 1.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0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1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2近2年内在铁路系统从事过相关工作。 1.13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 (https://cg.*****.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哈尔滨车辆段办公楼423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伊春路1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1日10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哈尔滨车辆段办公楼423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伊春路1号)。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哈尔滨车辆段办公楼423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伊春路1号)。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车辆段
详细地址:哈尔滨车辆段办公楼423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伊春路1号)
电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办公室材料员
电话:0451-********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哈尔滨车辆段
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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