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外墙墙体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办公楼外墙墙体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外墙墙体节能改造项目经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批复(甘地税函【2016】81号)》批准建设,招标筹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工程名称: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外墙墙体节能改造项目
3、工程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31号
4、工程规模及内容:办公楼外墙节能改造2301.68㎡,办公楼外挂大理石墙面、柱面79.31㎡,楼地面、台阶改造83.98㎡,雨棚改造16.56㎡,及其他改造拆除工程。(详见施工图)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项目总投资:94.5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二、对招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3年11月至今)承建过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按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拟派现场管理人员中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的人员担任,安全员不少于1人,配备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资料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2016 年8月至 2016 年10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
4、省外企业根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企业可在监管系统中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6、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和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anning.gov.cn/ggzyjyzx/)发布。
2、公告发布起止时间:2016年 12 月 1 日至2016年 12月 7 日;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 日至2016年 12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4、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免费领取;
5、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4)投标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报名及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 23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31号
联 系 人:刘桂勋
电 话:139*****288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苑路392号
联 系 人:张伟光
电 话:136*****494
3、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 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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