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GWh储能PACK及集成产业化项目——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年产25GWh储能PACK及集成产业化项目——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25GWh储能PACK及集成产业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4楼 联系人:方靖炼 电话:136*****800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张红明 电话:139*****722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计划采购安装26台电梯(包括22台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4台扶梯)。 | ||
招标规模: | 标段(包)划分: | 1 | |
标段(包)名称: | 年产25GWh储能PACK及集成产业化项目——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09000073*****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8,4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3.1.1 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3.1.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含修理))。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同时提供各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自分工;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3.1.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含修理))的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2 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特种设备作业证书。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4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5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3 、3.4 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2-19至2025-01-09,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1-09,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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