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目

2023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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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政府采购服务类信息化项目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GPCGD23C500FG190F
合同编号: GPCGD23C500FG190F
项目编号: 粤信项[2023]35 号
项目名称: 广东税务 2023 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目




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话:

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767 号
方: 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话:

真:

址:
根据广东税务 2023 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陆仟伍佰元(¥1,856,500.00)。
二、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附件详细业务需求为准):
(一)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服务、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
乙方应为广东省税务局提供不少于 4 人的相关专家团队(不少于 3 人驻场),同时提供
满足服务要求的后台支持团队(不少于 4 人)。具体包括统一需求管理、项目立项管理、项
目标准化管理、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验收管理。
(二)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费用评估服务
协助广东省税务局做好信息化项目预算评估工作,相关人员不少于 5 人(1 名负责人、
4 名评估人员),同时提供满足评估要求的后台支持团队。保证项目预算评估的科学、客观、
公平、公正,对预算额度较大的信息化项目进行专业评估,为广东省税务局信息化立项提供
科学合理的预算依据,评估总额度不少于 20000 万,评估过程依据国家标准《软件工程软件
开发成本量度规范》(GB/T36964-2018)以及行业基准数进行。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有效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工作场所、及时下达
工作任务,为乙方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而协调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
(2) 对于乙方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应在服务前经甲方审核后确定本项目的服务团队,
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及时配合。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采取“现场驻场”加远程支持的服务方式,可根据现场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动态
增减驻场服务人员。
(2) 乙方需保证实际驻场人员稳定,服务中途若需更换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
征求甲方意见,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调整,但乙方服务团队成员因病住院或离职
需要更换的情况的,乙方可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变更情况并征得甲方同
意。
(3) 乙方必须保证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
如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且完成期限不予
顺延。
(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承诺,经甲方通知改正十五天
内仍不改正或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20%承担违约金,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供服务部分的款项,若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需保证提供的数据合法合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否则因此导致的一
切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12 个月。
五、
付款方式
1.
2.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及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完成工作量达到一半、项目费用评估
金额满足合同要求金额的 80%,并提交项目中期实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总
额的 30%。
3.
完成所有服务且项目验收通过后,若项目费用评估金额满足合同要求,则支付合同
全部余款;若费用评估金额未满足合同要求,则按评估金额 0.6%的费率据实结算
4.
5.
该部分费用,并支付合同余款应付款项。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任意一种。
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
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只需在项目结束验收后提交并加盖甲方公章);
(4)中标结果通知书。
6.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
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
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
知识产权归属
1.
2.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甲方因使用本项目成果或
其中一部分而被第三方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乙方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
3.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与本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资料、软件、工具及
乙方已有知识产权产品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七、
保密
1.
甲乙双方的保密协议(附件 2)(“保密协议”)将于合同签署时生效,有效期为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后满五年。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循甲方事先告知的
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除保密协议另有约定外,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资料或乙方在合同
执行期间所知悉甲方的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即客户保密信息)提供给与提供本合
同服务无关的任何其他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
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
严格遵守数据操作使用权限规定,谨防数据泄露、损毁等安全风险,在进行相关操
作时未经允许不得将所接触到的任何数据导出或复制挪做他用。不得泄露所接触到
的数据、纳税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泄露税务内部敏感信息或税务工作秘密。
3.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客户保密信息均是甲方的
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客户保密信息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
方,但乙方可为了存档的目的而保留除了客户保密信息之外的复印件,且乙方仍有
义务对该乙方保留的信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或重新提供直
至符合要求,交付期限不予顺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1‰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
支付但未提供服务部分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
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因乙方服务原因导致甲方数据被篡改、丢失或泄露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修复数据等),阻止损失继续扩大,且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
付合同金额 1%的违约金;超过 3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
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处
理产生的一切费用)。
4.
乙方违反安全或保密责任,甲方可每次以不超过合同总价 5%的幅度扣减违约金,
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如出现违反网络安全规定
行为且造成不良后果,3 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5.
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乙方违法违规聘用离
职税务人员的,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②乙方按合同总价 1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③乙方 3 年内不得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④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6.
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规定对相关失信
行为进行认定,如乙方为其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 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
7.
8.
9.
10.
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被认定出现任何“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况
采取与本合同第八条第 5 项所列一致的一项或多项措施。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且合计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应付未付款的 5%。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若乙方因上述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
未付的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
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
费、诉讼/仲裁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保函费等费用。
九、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
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
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税费
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依中国的税法规定由相应的承担方承担,本合同总价为含税
价。
十二、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
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 合同生效:
1.
2.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详细业务需求
2.保密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代表:
签定日期:2024 年 2 月 7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附件 1:详细业务需求
详细业务需求
本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含:一是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服务、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具
体包括统一需求管理、项目立项管理、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监理服务、项
目验收管理。二是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费用评估服务。为做好信息化项目预算评估工作,保证
项目预算评估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预算额度较大的信息化
项目进行专业评估,为我局信息化立项提供科学合理的预算依据,评估总额度不少于 20000
万,评估过程依据国家标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量度规范》(GB/T36964-2018)以及行
业基准数进行。项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12 个月。
一、具体内容
(一)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及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
服务商应为广东省税务局提供不少于 4 人的相关专家团队(不少于 3 人驻场),同时提
供满足服务要求的后台支持团队(不少于 4 人)。具体包括统一需求管理、项目立项管理、
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验收管理。
1.统一需求管理: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的统一分析、整合与确认;分析不同项目需求
间存在的冲突与影响,提出需求评审意见,跟进评审意见落地结果。
2.项目立项管理:协助重点项目及省税务局网信办指定项目立项评审,评审包含:项目
目标、建设内容、项目计划、运营运维、是否符合规划等,根据评审结果提出项目立项评审
意见。
3.项目标准化管理:制定或优化修订项目输出物模板标准。模板包含:项目计划模板、
项目需求模板、系统设计模板、系统测试模板、系统培训模板、系统验收模板等。
4.项目流程管理:协助建立项目管理相关流程的制定,监管重点项目实施流程的执行情
况,并持续进行流程优化。
5.项目监理管理: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规定、信息化项目采购合同,在相关重点
信息化项目开工到验收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变更、投资控制,监督管理服务厂商履约
情况,并协助项目牵头单位做好项目合同、档案以及项目移交运维等工作。在信息化项目开
发的需求分析、设计、测试及变更等重要节点,开工报告、中期报告、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
等关键环节,出具监理意见或方案。重点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多于 5 个、项目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如采购人最终指定项目数量多于 5 个,以采购人指定项目为准,采购人最终指
定项目数量不多于 10 个,项目总金额相应适当增加)。
6.项目验收管理:协助项目验收标准制定或优化修订(包含需求文档、设计文档、测试
文档、培训文档、项目验收报告等验收文档),负责原则上不少于 15 个开发类项目的功能验
收测试(如采购人最终指定项目数量少于 15 个,以采购人指定项目为准),参与项目验收评
审,提出评审意见。
7.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及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相关的其他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承
接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及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二)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费用评估服务
协助做好信息化项目预算评估工作,保证项目预算评估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拟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预算额度较大的信息化项目进行专业评估,为采购人信息化立项提供
科学合理的预算依据,评估总额度不少于 20000 万,评估过程依据国家标准《软件工程软件
开发成本量度规范》(GB/T36964-2018)以及行业基准数进行。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需求澄清和确认
负责组织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说明文件,进行项目需求澄
清和确认。遇到需求文件有问题的项目,需配合采购人需求编写人员完善项目需求文件,确
保项目文件符合评估要求。
2.预算评估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化项目需求文件要求,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提供项目预算评估结
果。提供的评估结果材料要求评估过程要清晰,使用参数明确,评估方法科学,结果有据可
依且客观公正经得起审计。
3.评估结果的验证和确认
提供的项目预算评估结果经过采购人的验证,若采购人对提供的评估结果无异议则给予
反馈确认;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反馈意见并沟通探讨,直至对评估结果达成一致。
4.形成最终评估报告并验收
根据与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评估结果,出具相关项目预算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完整清晰
的呈现估算的整个过程,并加盖公章交付给采购人。
二、团队人员要求
投入的团队人员需包括:负责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及重点项目专家支持服务的相关人
员,不少于 4 人(不少于 3 人驻场),同时提供满足此项服务要求的后台支持团队(不少于
4 人);负责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费用评估服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 5 人(1 名负责人、4 名评
估人员),同时提供满足评估要求的后台支持团队。具体如下:
1.项目总监(1 名):
工作职责:负责组建项目团队,与采购人项目主管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指导项
目经理,把握项目管理服务的重点、痛点,不断提升项目团队的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
素质和能力要求: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具有 5 年或以上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需含项
目监理经验),具有 PMP 项目管理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以及计算机软
件评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具有大型信息化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经验(含项目监
理经验)。最低服务要求:提供不少于 50 人天的驻场服务。
2.项目经理(1 名)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的统一分析、整合与确认,分析不同项目需求间
存在的冲突与影响,提出需求评审意见,跟进评审意见落地结果;协助项目立项评审,提出
项目立项评审意见;项目输出物模板标准制定或优化修订;协助统筹提供重点项目监理服务,
出具监理意见或方案;协助项目验收标准制定或优化修订,参与项目验收会议,提出验收意
见。
素质和能力要求: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具有 10 年或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需含项目监
理经验),具有 PMP 项目管理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以及计算机软件评
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具有较强的信息化项目管理以及项目监理、组织协调等相关能
力。
3.助理咨询顾问(不少于 2 名)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落地执行,包括参与会议、整理纪要、编写项目文档管理
等工作。负责开展应用开发项目的功能验收测试,检查是否已按照项目合同实现全部功能,
并且所有功能正确运行,出具验收测试报告。
素质和能力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 3 年或以上的项目管理或咨询经验,有良好的
沟通和执行能力,熟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评估服务负责人(1 名)
工作职责:按照用户需求,合理协调安排项目预算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做审核把关,
并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
素质和能力要求:具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3 年以上实施信息化项目预算评估经验,
有税务项目的预算评估经验,对税务业务具有一定理解,能迅速理解税务业务需求,具有软
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5.评估服务人员(不少于 4 名)
按照评估服务负责人安排,依据用户项目需求文件,开展独立评估工作,包括需求澄清、
需求确认、独立评估、评估结果确认、编写项目评估报告等工作。
素质和能力要求:具备信息化预算评估相应技术能力,具有软件工程造价评估师或软件
工程造价师证书,并要求具有 3 年或以上工作经验,2 年或以上的信息化项目预算评估经验。
三、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管理的公平公正,投标人应承诺不再承接 2023 年度广东省税务局的
其他信息化项目,以及广东省税务局其余已立项未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投标时提供承诺(格
式自定)。
(二)信息化项目第三方费用评估服务相关要求
1.须使用科学的、被行业内广泛认可的分析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保证预算评估质量。
2.对采购人的信息化项目需求文件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采购人持续改进。
3.生成的评估成果物归采购人所有,提供完整的电子版及纸质评估报告文档。
4.对评估工作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5.对采购人的预算评审人物及时响应,保证评审工作的时效。
6.遵守采购人有关预算评估和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信息化项目费用评估售后服务
费用评估后,根据业主方要求进行费用评估说明,工作日期间根据需要前往现场
讲解,情况紧急的,需提供远程支持服务。
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按需提供项目执行进度与费用的分析服务。
附件 2: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为加强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互联网涉税情报采集服务项目(下称项目)工作中的保
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一)在项目中所涉及的项目设计、图片、开发工具、流程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
序、数据、专利技术、招标文件等内容。
(二)甲方在合同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
口令和资料等;
(三)甲方应用软件在方案调研、开发阶段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
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
的数据等;
(四)甲方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
二、保密范围
甲方已有的技术秘密。
三、保密条款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甲方的有关保密信息,不得以其他任何手段谋取私
利,损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利益。
(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泄漏甲
方保密信息。
(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有关保密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
制。
但下列情况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四)根据法律、法规或规定、法律程序或专业职责的要求而作出的披露;
(五)乙方可在向其他潜在客户提交的建议书或其他类似文件中提及甲方为乙方的客户
并提及本次服务,但不得涉及具体服务内容;
(六)乙方为客户承接程序、质量保证及风险管理程序或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
的目的而作出的披露。
四、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以上所提及的保密信息均为甲方所有。
五、保密期限
(一)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后满 5
年。
(二)在本协议失效后,如果本协议中包括的某些保密信息并未失去保密性的,本协议
仍对这些未失去保密性的信息发生效力,约束双方的行为。
(三)本协议是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在协议有效期发生泄漏而制定。因任何理由而导
致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有有关信息资料和文件,但并不免除乙
方的保密义务。为免生疑问,乙方可为了存档的目的而保留客户保密信息的复印件。
六、关系限制
本协议不作为双方建立任何合作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的依据。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泄露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并有权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正文第八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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