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3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1.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一标段)招标内容为: 1)梅观高速公路(北段)、龙大高速公路(收费段)、沿江高速公路(一期、二期)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承保时间为2年; 2)清平二期的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承保时间为2年; 3)运营公司车辆保险,承保时间为2年。 2.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二标段)招标内容为: 1)外环高速公路(一期、二期)、新围立交、金沙立交、机荷高速公路(东段、西段)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承保时间为2年; 2)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免费段)的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承保时间为2年; 3)运营公司无人机的第三者责任险,承保时间为2年。 | ||
公告名称: | 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一)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一标段)招标内容为: 1.梅观高速公路(北段)、龙大高速公路(收费段)、沿江高速公路(一期、二期)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共2年; 2.清平二期的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承保时间为2年,具体起保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运营公司车辆保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2月1日零时起至2027年1月31日二十四时止,承保时间为2年。运营公司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其中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商业险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绝对免赔额0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高赔偿限额3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 (二)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二标段)招标内容为: 1.外环高速公路(一期、二期)、机荷高速公路(东段、西段)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共2年; 2.新围立交、金沙立交(待开通高速公路,具体开通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共2年,具体起保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免费段)的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承保时间为2年,具体起保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运营公司5台无人机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承保时间为2年。 (三)若发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因外部承接业务的变化导致合同范围或承保时间减少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进行索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四)若发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因外部承接业务的变化导致合同范围或承保时间增加的,中标人应全部接收并按对应险种约定费率承保。 (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合同范围或承保时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一)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一标段)招标内容为: 1.梅观高速公路(北段)、龙大高速公路(收费段)、沿江高速公路(一期、二期)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共2年; 2.清平二期的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承保时间为2年,具体起保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运营公司车辆保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2月1日零时起至2027年1月31日二十四时止,承保时间为2年。运营公司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其中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商业险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绝对免赔额0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高赔偿限额3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 (二)2025年至2026年运营公司保险项目(二标段)招标内容为: 1.外环高速公路(一期、二期)、机荷高速公路(东段、西段)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共2年; 2.新围立交、金沙立交(待开通高速公路,具体开通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共2年,具体起保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免费段)的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承保时间为2年,具体起保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运营公司5台无人机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承保时间为2年。 | ||
资格条件: |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市级分公司,且省/市级分公司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2.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财产类保险业务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三)同类项目经验要求:无;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为分公司投标,投标人总公司应仅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为准);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标本项目的; (3)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被深高速集团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 (5)偿付能力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年第1号)监管要求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赵工 | ||
联系电话: | 134*****203 |
标签: 保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