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就业驿站服务项目的征集公告

关于2025年就业驿站服务项目的征集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街道就业驿站服务运营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2025年越秀区大东街就业驿站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标准:预计10万元,最后以越秀区财政局实际拨付金额为准

  四、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委托内容:面向社会委托机构开展就业驿站服务营运等

  六、服务要求:

  (一)按照市、区制定的就业驿站服务清单,开展具体服务功能,如:宣传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岗位匹配、创业指引、零工招聘、补贴指引、失业人员培训、用工需求咨询及登记、政策指引、劳动用工需求保障、组织招聘、重点群体跟踪服务、报表统计等,充分发挥就业驿站点功能。

  (二)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定期报送就业驿站运营情况。按要求完成驿站建设及运营的年度评估各类指标任务,包括:配备至少2名工作人员(含1名管理人员),每年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7场次,每年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每月为辖内登记失业人员提供1次以上的就业服务,对有求职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登记就业意向并每月推荐3个就业岗位,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每月至少组织1次业务学习,半年要不少于3个,全年不少于6个成功帮扶个案等。

  (三)做好就业驿站日常服务管理,向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做好服务项目公示,开展驿站品牌宣传,做好驿站就业数据统计,定期报送台账资料,及时完成月度小结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报送。

  (四)协助区人社部门及街道、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策划及活动组织,完成街道下达的各项就业驿站工作指标任务等。

   七、委托方式:本项目以资质经验、价格、服务等综合评选,有效报价范围内择优中选

   八、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九、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十、资料递交:

  (一)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7:00时。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2.公司简介;3.相关经验业绩证明(工作案例);4.项目服务方案;5.服务标准明细项目;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东仁新街3号1楼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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