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班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勤班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6: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维萍、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3号宏盛中心D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女士,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维萍、李杰/0591-********,邮箱:fjscczb@163.com

项目概况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CZB2517J

项目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是否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1项

******

******

2000

交通运输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方式:谈判文件(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邮箱:fjscc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 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0投标保证金

详细资格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09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3号宏盛中心D座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郑维萍、李杰/0591-********,邮箱: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维萍、李杰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班车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