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铁岭县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5:59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铁岭县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南马路西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彭女士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八中路光荣街南段82号办公楼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024-********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论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铁岭县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规定,该产品符合第三条第一款中第6项情形的采购:“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庆新维四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6-1号服务外包产业园C1、C2、C3座633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闻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铁岭县中心医院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南马路西段        

联系方式:彭女士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八中路光荣街南段82号办公楼201            

联系方式:李女士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监测 数据集成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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