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5年传染病防控业务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采购2025年传染病防控业务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2025年传染病防控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拟通过竞标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传染病防控业务辅助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84.4万元

  三、服务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调查、分析和研究传染病的发生、分布、流行和发展规律,开展疾病监测,制定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监测报告、调查确认、风险评估、预测并提供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和干预,组织、指导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调查、危险性评价等工作。

  4.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5.工作完成指标

  (1)完成12期传染病监测报告

  (2)完成4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督导

  (3)完成对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2次以上工作督导或技术指导

  (4)完成9次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

  (5)完成4次国家基本公卫慢性病管理项目调研指导及绩效评价

  (6)完成4次全区疫苗接种点工作督导或技术指导

  (7)完成2次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心脑血管监测指导工作

  (8)完成4次辖区市场禽流感监测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按时保质完成采购人的各项服务。

  2.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劳动纠纷,如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人员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查及处理。

  3.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须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工作。

  5.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6.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能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管理事宜。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项目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仲恺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详细地址: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346号中信惠州医院住院部二楼仲恺高新区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部)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报名。

  七、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八、递交项目服务方案时间与地点: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9时起至当天11时截止。送达地点:仲恺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详细地址: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346号中信惠州医院住院部二楼仲恺高新区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部。项目方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接受。项目方案不接受邮寄送达。上交的所有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完好后。

  九、确定供应商方式:竞标方式采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致慧 联系电话:0752-*******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服务 传染病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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