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水环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与防控对策项目预询价公告
福州市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水环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与防控对策项目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水环境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与防控对策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新污染物潜在来源调查
围绕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通过现场踏勘、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源清单,掌握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的一定汇水范围内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各类新污染物潜在来源。
2.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
(1)监测点位:综合考虑跨界断面、工农业汇水区、入海/河口断面等,在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布设至少2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和10个沉积物监测点位,实际布点情况可根据后续具体工作进行调整。其,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4〕4号)要求,布设至少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和3个沉积物监测点位用于开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
(2)监测频次:地表水样品监测2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沉积物样品监测1次。
(3)监测项目:参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结合福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结果,综合确定监测项目,至少包括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烷基酚与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等6类50种监测项目。加密监测断面(点位)的监测项目应包括《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所列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见附件3)。
(4)监测方法:有方法标准且满足监测要求的项目,按照方法标准执行;无方法标准或现有方法标准无法满足监测要求的项目,参考实验室内部作业指导书执行。推荐监测方法见《关于做好<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418号)、《关于印发<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175号)。
3.新污染物污染特征分析
分析并绘制可反映新污染物组分和分布的系列图表。
4.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参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5.新污染物来源分析与防控对策
开展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水环境新污染物迁移规律和溯源分析,提出流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对策。
6.新污染物宣传与培训
组织新污染治理工作业务、技术培训,协助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政策宣传报道。
(二)提交成果
1.福州市闽江(福州段)和敖江干流水环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与防控对策项目报告(含高关注新污染物清单、高关注新污染物组成和分布系列图表)1份。
2.福州市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溯源排查分析报告、福州市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福州市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情况报告各1份。
3.福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宣传、培训材料1份。
4.监测数据及其他相关原始资料。
三、供应商要求
1.在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通过“信用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
3.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CMA或CNAS资质。
四、报价文件要求
1.项目报价函(附件1)、报价表(附件2)应盖章密封送达,同时递交“供应商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记录单、CMA或CNAS资质证明等,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分析费用、劳务、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预算总价不超过100万元。
3.报价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528,或扫描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收件人:张慧梅,联系方式:152*****982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志坚,联系方式:********
4.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标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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