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新公交总站一层场地改造为修理车间项目招标公告

平潭新公交总站一层场地改造为修理车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JBFZB(Z)2024-1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新公交总站一层场地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客运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山大道中段10号 ;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设计与施工的任务。拆除原平潭新公交总站平潭新公交总站一层场地,并在原址上改造修理车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翻新工程、停车场指示系统、新增护栏、停车位划线、地面标志、照明、配套电路改造、新建隔墙,地面垫高,门框安装,地面翻新地坪、墙面、柱子、消防箱外观美化改造、地面标志划线,墙面刷白翻新、栏杆除锈翻新、消防管网维修,工程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总用地面积为3496平方米,改造面积为2761平方米。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合计不得高于控制价******元,以上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2.5.工期要求:

2.5.1.设计工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行业规范标准的使用要求;

2.5.2.施工日期:40个日历日(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达到生产标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派出,其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报名方式实名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1. 现场购买:自备现金,携带营业执照或投标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5.2. 邮件购买: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投标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5.3. 报名表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地址、收件人(招标文件、发票、中标通知书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均按此地址邮寄)、开票信息(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80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并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3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pg.cn/)、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minyun.com.cn)、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eship.com)的网站上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燕东庄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73*****6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 0591-********

电子信箱:*******@qq.com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账户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改造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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