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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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040*********)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主要内容为不同主题展厅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040*********001
标段(包)名称: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主要建设展馆、配套换热站和变电室、绿化、道路、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地下主要建设库房及设备房、人防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 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含)或建筑面积不低于*****㎡(含)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有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有效证明材料须体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金额(工程投资估算)及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含)或建筑面积不低于*****㎡(含)的公共建筑类施工总承包或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有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列明的日期为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金额及建筑面积等关键信息)。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1项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含)或建筑面积不低于*****㎡(含)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有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列明的日期为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金额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信息)。注:如业绩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列明的项目经理为准。 3.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4、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④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2人)、质量员、造价人员及材料员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⑤施工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2人)、质检员、质量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均无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自行决定截图的时间显示区域(例如:打印页或截图时电脑时间等均可)。 3.7、其他要求: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8日到 2024年12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0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2.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information.html)下载学习 4.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 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楼A
联 系 人:李志勇 联 系 人:向黎、丁瑞
电 话:136*****466 电 话:181*****7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iangli@gx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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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栗越 签于 2024/12/18 13:29:54
栗越 签于 2024/12/18 09:43: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交流 基地建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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