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危房拆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危房拆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危房拆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危房拆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409Q4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2.1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拆建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采购: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限:实际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1.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应工程监理的质量标准。
1.2.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规范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8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书;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资质。
注1: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1.4供应商须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土木建筑工程)。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③有效的资格证书;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6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2.1.5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例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②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扫描件。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 村资本大厦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盛女士 | |
电 话:095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ianweichao@cntcitc.com.cn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标签: 综合办公楼 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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