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顺大道南延线檀军公路-官莲湖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交安专业分包工程竞标文件
数字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顺大道南延线檀军公路-官莲湖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交安专业分包工程竞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总 则
本次招标内容为企业自主实施的招标、比价、竞谈行为,非法定公开招标行为,采取邀请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参与竞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数字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顺大道南延线(檀军公路-官莲湖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交安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3.建筑面积: /
4.工程性质:基础设施
5.结构形式:交安专业工程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数字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顺大道南延线(檀军公路-官莲湖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交安专业分包工程 (具体见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三)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控制价为:********.00元,最低限价为:*******.00元。(注意:报价不在最低限价到最高控制价范围之内的视为废标)
(四)竞标资料组成及发标方式
1.竞标资料组成:竞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合同、招标图纸、相关管理及技术要求等。
2.发标方式:招标方采用微信或邮箱发送竞标文件,投标方也可现场领取竞标文件,招标方不收取竞标文件资料费。
(五)招标人权利及义务
1.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在确定中标单位前,招标单位有权与投标单位对中标价进行协商;
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本合同前任何时候,如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约的行为,招标单位有权否决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有权追究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期禁标处理;
4.维护竞标活动的公正性,不得侵犯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招标人有义务对竞标资料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澄清。
(六)投标人权利及义务
1.平等地获取竞标文件及相关信息;
2.要求招标人对竞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控告、检举竞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4.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5.按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6.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七)禁标名单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包单位,将列入中南公司禁用名单,禁投期内不再邀请投标:
(1)对于参与围标串标的、连续3次投标为最高价、存在恶意结算、恶意讨薪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的分包商,将给予12个月的禁投期。
(2)被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或中南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3)进入拟选用投标人推荐表后连续两次弃标的,半年内取消投标资格。
(4)参与二次报价的投标单位因非计算汇总错误(含自身投标报价失误)及招标(或竞标)文件未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半年内取消投标资格。
(5)恶意滋事,捣乱招标现场秩序的,取消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资格。
(6)暗中串通其他投标人哄抬价格的,以行贿、围标等不法手段谋取中标的,3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委托代理人、更换公司名称、利用实际控股公司等)进入中南公司施工,同时将劳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列入中南公司黑名单,5年内一律不得使用。
(7)已签订的分供合同履行完毕后,故意拖延结算,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不主动完成结算的、存在有3份及以上完工未结算合同的;
(8)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分包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给予12个月的禁投期。
(9)中铁建设领导干部本人开办、参与或入股的分包单位;领导干部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办、参与或入股的分包单位。
二、标书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确认函
3.工伤赔偿
4.授权委托书
5.委托担保协议书
6.工程质量红线管理承诺书
7.资审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⑤投标方近五年类似工程主要业绩表(加盖公章);
8.投标报价表
9.合同条款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本文件所规定格式、内容、逐项填写,标书须进行规范胶装,分正、副两套,标书封面及档案袋正面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和法人印章,档案袋压缝必须加盖公章;
2.投标书和往来信函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一律用打印或黑色墨水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注明日期。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涂改和增删报价文件的原文。字迹不清,则投标书可能因此而废标;
3.投标方必须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对于任何缺漏招标方视为该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任何因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4.如果招标方发现任何错误或有关报价的问题,可以书面向投标方提出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建议改变投标价格,也不减少投标方的任何责任,招标方亦无提出此等错误或疑问的义务;
5.投标文件上报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RMB)元;
6.投标书上的金额,应与投标汇总表上的金额一致。如果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同,以投标总价为准;文字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三、投标书的递交
1.回标截止日期:
(1)电子版回标日期2024年 月 日 时,电子版报价表发至邮箱 *********@qq.com ; (电子版仅需发送投标报价表)
(2)纸字版回标日期 2024 年 月 日 时,纸字版标书以邮件的形式快递至 中南分公司第十五项目部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军山街S101省道肖家村入口 ;
(3)联系人 : 张域 联系方式: 186*****664 ;
2.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的档案袋内,封条加盖公章,于竞标文件上注明的回标时间和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
1.开标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地点: 中南分公司第十五项目部 ,本次竞标采用公开开标方式,邀请各投标单位现场或视频参与开标。
2.首次开标
(1)开标纪律
严禁在开标过程中交头接耳、喧哗、交谈或记录、抄录开标相关商务信息,现场参加的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会议现场,视频参与的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接入一个端口。
(2)开标程序
①招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②投标人代表及招标人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的内容,为开标记录表中的所有内容;
③开标结束,投标人代表按顺序领回上交的电子设备等物品后退场。
3.清标
开标后,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标书进行清标,重点检查是否出现废标情形。
4.报价淘汰机制
一次开标后,出现废标情形的当场废标,剩余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原则进行排序,报价最高者按废标处理,报价较高的一定比例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或响应价阶段,一轮报价后单标段的只留下3家,多标段的只留下2QS家。为促进分包队伍履约效果的提升,针对集团级、区域级战略合作单位每年度可增加5次额外进去二次报价的机会,针对A级队伍每年度可增加3次额外进去二次报价的机会。
5.现场答疑
招标人针对本竞标工程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情况、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管理要求等。各投标单位对本工程基本情况、竞标文件及竞标清单等存在疑问的,可现场提出问题,招标人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统一解答。
6.二次开标
(1)二次报价的投标人代表在确认首次开标结果的同时领取二次报价文件;
(2)投标人代表在1小时内完成二次报价,并交回报价文件(情况复杂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在3-5个工作日内密封送达二次报价单,二次报价原则上也将采用公开开标方式);
(3)招标人组织二次开标,开标方式及要求同首次开标;
(4)未参与本工程开标的投标人,首次开标后,根据淘汰机制入围二次报价资格的,则其首次报价自动记为二次报价。
7.废标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作废标: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书未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密封规定为:标书封面及档案袋正面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和法人印章,档案袋压缝必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报价、排斥其他投标人等协同联合方式,以谋取中标或者破坏招标活动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指多项单价或者单价的明细组成)呈规律性差异。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④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联系人办理投标事宜。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投标人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情况的。
(5)领导干部本人开办、参与或入股的分包单位、领导干部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办、参与或入股的分包单位。
(6)报价不在最低限价到最高控制价范围之内的(当招标文件约定编制有最低限价和最高控制价时)。
(7)参与二次报价的投标单位因非计算汇总错误(含自身投标报价失误)及招标(或竞标)文件未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
(8)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的。
(9)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字迹模糊不清、 难以辨认;
五、评标、定标
1.按照合理低价原则,采用响应价方式确定响应单位名单及价格,竞标充分情况下,且二次报价处于合理水平的,二次报价可直接作为中标价:
(1)招标人按各投标单位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发送响应价,当响应单位数量足够时,报价相对较高的单位将丧失响应的机会。
(2)招标人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下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定,在合理低价的基础上从施工业绩、资质、资金实力,服务条件、业务饱和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对于发生恶意讨薪及恶意结算的单位进行否决;
(3)响应单位数量≥QS(QS为拟选标段数量),响应单位入围本次中标候选人名单,由项目经理部从中标候选名单中选择中标单位;响应单位数量<QS,响应单位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缺口部分重新匹配扩大资源范围,采用扩大响应模式,直接将响应价格发放至新匹配资源响应。新旧响应单位共同入选中标候选人名单,项目经理部从中标候选名单中选择中标单位。
2.招标方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方做任何解释;
3.投标方须对竞标资料、投标资料和投标内容等严加保密,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4.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六、重新招标情况
当招标结果高于控制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竞标无效,将果断组织重新招标。
七、中标通知
1.招标方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2.招标方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作任何解释;
八、签定合同
1.若因中标方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中标方将被撤消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另行选择中标方或重新招标;
2.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行贿风险告知书
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斩断“围猎”利益链,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员工廉洁从业,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我单位制定了《“行贿人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分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各级单位、员工财物或者其他贿赂中国铁建纪委将行贿人列入黑名单,向全系统内部发布,实施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现将行贿将带来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行贿人定义
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各级单位、员工及其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财物或其他贿赂的外部单位或者自然人等。中国铁建纪委将行贿人列入黑名单,向全系统内部发布,实施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
二、列入行贿人黑名单的范围
1.单位行贿的,将行贿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受益人、实施人均列入黑名单。
2.自然人行贿的,将行贿的自然人列入黑名单。
三、对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人的惩戒措施
(一)禁止开展经济业务(含签订经济合同)。
1.累计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对行贿人禁止开展经济业务1年(自行贿人黑名单发布之日起计算,下同);
2.累计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行贿人禁止开展经济业务3年;
3.累计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对行贿人禁止开展经济业务5年;
4.累计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对行贿人永久禁止开展经济业务。
( 二)行贿人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公职人员的,应当通知行贿人所在单位纪检机构,提出对其进行追责处理的建议。
(三)企业纪检机构办理案件中,发现行贿金额较大、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地方监委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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