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系统增设开票服务询价公告二次
停车系统增设开票服务询价公告二次
什邡市中医医院机动车收费系统增设电子发票开票服务
询价公告(二次)
我院需对在使用的机动车收费系统增设电子发票开票服务,采取一次报价。诚邀有实力、讲诚信、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企业参加报价。
一、项目情况
什邡市中医医院现使用捷顺停车收费系统,需为院内机动车停车缴费车主提供自助开具电子发票的服务。开票服务最高限价*****.00元/4年,服务期限4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或承诺函;
三、资格材料及报价方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1.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盖章)
2.报价格式:按询价报价表报价 附件1
3.其他项关承诺函 附件2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的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到什邡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人才公寓)财务科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什邡市中医医院
地 址:四川省什邡市西顺城街207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0838-******* 0838-*******
什邡市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18日
*****.00元/4年 | ||||
1、该报价为最终一次性报价,低价中标。该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盖章。 2、该报价包含对接停车系统和保证开票服务正常运行的软硬件费用、技术人员和售后人员的劳务费和差旅费、开票系统安装和运行期间产生的运输费、邮电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 | ||||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采购项目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报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标签: 停车系统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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