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4)144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合肥市50%;包河区5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包河区滨湖新区范围内积水点进行整治,主要内容包含:(1)贵阳路与四川路交口;(2)徽州大道与杭州路交口;(3)金斗路与庐州大道交口;(4)贵阳路与韶山路、贵阳路与湖南路、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5)环湖北路与珠江路交口;(6)洞庭湖路与庐州大道交口等多个积水点。管网管径D300-D2000,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44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完成为止。其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审,可研批复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设报审,初设批复完成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审。 2.9 招标范围:具体任务包括管网及排口污水溯源排查(含管道疏通清淤费用)、测绘勘察、物探、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设计等设计任务以及项目施工现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38.42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或设计费不低于100万元的雨污分流(或内涝治理排水工程或雨污混接整治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第(1)条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工程勘察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第(2)条要求; (4)上述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第 3.1.6 条要求。 (6)上述3.1.2条的投标人业绩须由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方提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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