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方案及初设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方案及初设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方案及初设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991,800.00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工程设计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工程设计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方案及初设
100.00 % 1(次)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基本条件
  • (2) 特定资格条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23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备注: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
  • (三)验货方式:

    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或审查合格书。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服务费、管理费、设计变更费、方案调整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BIM编制费、资料费、差旅费、工资、劳保、医疗、津贴、利润、税金、保险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方案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总价的30%;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正式初步设计批复(含概算批复)并提交招标人设计成果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总价的80%;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支付至项目实际设计费金额的97%;剩余3%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出具国家税务征收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由采购人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至成交供应商银行帐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设计费的支付必须完成所有违约金的缴纳。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如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璧山国资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璧山国资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朱丽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竞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施老师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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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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