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施州大道1幢号建筑装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恩施市施州大道1幢号建筑装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施州大道1幢101-701号建筑装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11-******-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施州印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施州印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红庙开发区施州大道1幢101-701号建筑 建设规模:恩施红庙开发区施州大道1幢101-701号建筑改造为经营性酒店,改造建筑总面积5037.32平方米,土地面积4271.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含室外绿化、设施设备、停车场改造等)等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最终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深化设计(含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满足酒店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配合服务等。 (2)材料设备采购: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①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施工临时水电工程(含自搭火点起的报装、采购、施工、验收及维护)等,但该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列项计费,由承包人自行按需求实施并承担费用;②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土建工程、拆除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及调试,为完成本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实施内容按相关计量计价规范予以计量,部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增减不调整中标下浮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0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单一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者同时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单一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和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单一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②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且项目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如为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主管部门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且项目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如类似项目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同时担任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单一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①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2024年9月-11月)社保缴纳证明;②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且项目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如为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主管部门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且项目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 (4)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注: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2024年9月-11月)社保缴纳证明;②须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 (5)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①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2024年9月-11月)社保缴纳证明;②提供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 (6)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土建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员1人,具有有效的土建施工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各1人。(注:①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2024年9月-11月)社保缴纳证明;②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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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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