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ZX-20241216-06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投保公众责任险,由保险人承担:医院在依法从事生产、
经营等业务时,在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我院承
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含法律费用及施救费用等),以及其他附加责任险的相关内容。(具体详
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1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2.2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
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信用中国需下载信用报告,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供应商投标);
(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
合一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招标文件中
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险行业允许取得
总公司授权的保险公司分公司或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支公司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资
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或其自身具备的资质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9 室。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采用电子邮箱获取的,
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40450071@qq.com;①资料为加盖公章的 PDF 格
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 公司 xx 项目”;②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③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信息进行登记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室
七、其他
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的委托,对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
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合格的国内供
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X-20241216-065
项目名称:四师医院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对伊宁院区及可市院区投保公众责任险,由保险人承担:医院在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业务
时,在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我院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含法律费用及施救费用等),以及其他附加责任险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1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2.2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
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信用中国需下载信用报告,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供应商投标);
(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
合一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招标文件中
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险行业允许取得
总公司授权的保险公司分公司或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支公司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资
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或其自身具备的资质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200 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提供资料:
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
正本或副本(可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
获取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9 室。现
场获取采购文件的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采用电子邮箱获取的,所
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40450071@qq.com;①资料为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
邮件标题格式为“xx 公司 xx 项目”;②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③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信息进行登记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要求各供应商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供应商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
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
联系人:蔡明昊
电话:1529926855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号商铺
联系人:刘工
电话:199909766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单位自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
地 址:新华西路 66 号
联 系 人:蔡明昊
电 话:152992685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大酒店 8 号楼 1208 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9990976660
电子邮件: 3404500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