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勤车运输外包招标公告
2017年通勤车运输外包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通勤车运输外包项目(招标编号:HNGD-2016-HN019)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通勤车运输外包项目
招 标 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
2.招标范围
本标段负责全厂市内职工上下班乘车往返的接送、与交管部门和道路运输部门协调有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及其它临时需安排相关的工作任务等。含本标段范围内的安评、春秋季安全检查、上级检查、安全审核、日常检查、文明生产存在的需要整改工作,以及为电厂(招标方)提供七辆40 座以上的全新通勤车辆(品牌:厦门金旅,配置豪华桌椅、安全带、带中门、价格:48万以上),为招标方提供接送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工作、提供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全额保险(含第三责任险100万、座位险每个30万),以确保全体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通勤车辆及驾驶人员相关证件必须齐全有效,通勤车车辆的一切事宜由通勤车服务公司全面负责,通勤车应符合营运车辆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良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根据招标方工作安排,投标方按通勤车运行的线路、时间每天为招标方职工上、下班往返提供接送服务工作等。具体通勤车运输项目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协议。
投入人力:在岗总人数不少于 9 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含白班及轮值。
服务期限:一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
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具备通勤车辆(校车)营运服务资质;不少于3项到大型企业(800人以上)通勤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3.投标人需具投标人需具备通勤车辆(校车)营运服务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天17:00时,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 2016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原件备查),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开标室)
7.2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监管机构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75
招标代理: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电子邮箱:********434@qq.com">********434@qq.com
传 真:****-*******
联 系 人:万先生 139*****047
张女士 135*****616
附件一:
报名表
序号
内容
报名单位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通勤车运输外包项目
1
营业执照证书
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2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共计: 项
按如下格式填写: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5
电子邮箱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各一份。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后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如有华能系统业绩,排列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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