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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NMD-2024-1218-02号 | 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 | 269741.07 | 269741.07 |
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HNMD-2024-1218-0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9741.07元,招标人为洛
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
广场项目,位于偃师区高龙镇左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
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
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3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售
价:1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偃师区高龙镇
联 系 人:姬先生
电 话:0379-675482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座806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379-65953635
电子邮件: hnmdgc201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概况:
采购公告
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MD-2024-1218-02号
2、项目名称: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广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69741.07元
最高限价:269741.0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1
HNMD-2024-1218-02号
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
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
村文体广场项目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269741.07
269741.0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左村文体
广场项目,位于偃师区高龙镇左村。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
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
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
目经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
12:00时,下午14:0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6号
3、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
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1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偃师区高龙镇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54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座806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5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53635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