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马镇、新桥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及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四川德之信政采磋(2024)169 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马镇、新桥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及搬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4 万元,招标人为绵阳市游仙区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马镇、新桥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及搬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马镇、新桥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及搬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 4 号 A
区 31 幢 3 号)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
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1)经
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
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
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 4 号 A 区 31
幢 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 4 号 A 区 31
幢 3 号)。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绵阳市游仙区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游仙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 11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816-22641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 4 号 A 区 31 幢 3 号
联 系 人: 肖老师
电 话: 0816-2300900
电子邮件: 3789323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