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2025 年度守押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招标编号:LSLYFH-JC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2025 年度守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 5665600 元(其中押运服务费用 5320000 元,守库
服务费用 345600 元),招标人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确定 1 家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接送营业款尾箱(包)、接送营业网点间的现金
调拨;自助设备清机、加卸钞或维护;营业网点上门收款;向人民银行和其他银行调、缴款
业务;传递营业网点票据或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在时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完成甲方临
时押运、护卫的贵重标的物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2025 年度守押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2025 年度守押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须具有辽宁省公安厅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
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或现场购买,领取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
同江街 11-1 号 3 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
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
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
的无需提供)。发售价格: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 11-1 号 3 门)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 11-1 号 3 门)
七、其他
1、项目名称: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2025 年度守押服务项目
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辽阳市国资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辽阳市
唯一一家保安武装押运企业。根据《辽沈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说明》选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
3、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阳市国资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 1-13 号
4、公示媒介和期限:本次采前公示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异议函
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 21 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419-3733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 11-1 号 3 门
联 系 人: 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电 话: 024-81231520
电子邮件: syhy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