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
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YNLL-20241215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
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按实
际供应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耗材 1 家、医用试剂 1 家、西药 5 家、中药饮片 1 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00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
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00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
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00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 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 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00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 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 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00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 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 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00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 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 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L-202412150
2.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2025 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
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一标段:医用耗材
二标段:医用试剂
三标段:西药
四标段:中药饮片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
5.服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6.征集数量:医用耗材 1 家、医用试剂 1 家、西药 5 家、中药饮片 1 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 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 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
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
3.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供报名资料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
箱(ynll-20200122@foxmail.com)或现场进行获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资料:
4.1 现场报名的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恕不接待现场咨询;
4.2 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
地 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东吉街 1 号
联 系 人:左老师
电 话:0871-689987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
联 系 人: 高峰、杜莎莎
电 话: 0871-67272474
电子邮件: ynll-20200122@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征集公告 中药饮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