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3-2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保验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场站所在地环保部门检查及依据《固体废物污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风电、光伏场站在使用危废暂存间时需要开展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及环保验收,同时现场需要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白杨河风电场、小草湖北风电场、新特风电场、西海风电二场、布尔津风电场、木垒风电场、托里风电场、七泉湖光伏电站、鄯善光伏电站以上9个场站依据环保检查要求开展上述三项业务,即场站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保验收服务。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完成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白杨河风电场、小草湖北风电场、新特风电场、西海风电二场、布尔津风电场、木垒风电场、托里风电场、七泉湖光伏电站、鄯善光伏电场9个场站的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保验收服务工作。具体包含危废暂存间环评报告编制,并上报场站所属地区生态环保局完成备案;出具危废暂存间的验收报告,并上传至国家竣工验收平台;编制所属场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并配合场站所属地区生态环保局完成备案。

2.3 服务地点:(1)白杨河风电场(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小草湖收费站往吐鲁番方向8公里处);

(2)小草湖北风电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三个泉车站西北约8公里处);

(3)鄯善光伏电站(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红山口光伏产业园区);

(4)七泉湖光伏电站(新疆吐鲁番地区七泉湖镇境内,距离吐鲁番21.9公里,距离七泉湖镇9.8公里处);

(5)新特风电场(新疆乌鲁木齐县托里乡,柴窝堡湖东南约11公里,盐湖西北约5公里处);

(6)西海风电二场(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乡境内,柴窝堡以北约8公里处);

(7)木垒老君庙风电场(新疆昌吉州木垒县老君庙X197道96公里处华能风电场);

(8)布尔津风电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以西23公里处);

(9)托里风电场(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阿合别里斗乡)。

2.4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最终通过招标人审核验收。若对应项目因政策原因或招标人终止未开展,则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环评报告编制或环保验收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或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至少1名人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附证书复印件),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扣分情况,提供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或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截图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9:00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月8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月8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799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991-*******

电子邮件:hnxjsw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22

电子邮件:f_l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报告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 环保验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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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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