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医疗废物回收项目采购公告

可回收医疗废物回收项目采购公告

唐山市人民医院拟遴选可回收医疗废物(包括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透析桶、玻璃瓶等)回收公司一家,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前来报名。

1、投标资格包括:

需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可回收的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输液瓶回收、运输、处置、利用资质。

2、回收服务要求:

在服务期间需严格遵守《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 [2017]3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0 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卫医函[2020] 10号)以及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商流通函 (2022) 3号)文件规定,就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透析桶、玻璃瓶等可回收物依法依规进行回收、处置等。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开始,三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采购办

联系电话:0315-*******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回收医疗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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