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15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2.6 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房屋加固、防水设计等。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电网、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生态城管委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厂房产权单位等)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由于本项目工期进度安排较为紧张,中标单位需在取得中标通知后15天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国网天津电力公司的批复文件。
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房屋换瓦)、建筑、安装、调试及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及华能智慧运维系统;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建设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评、水保、安评、能评、职业健康等合规合法手续办理及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支架、汇流箱(如涉及)、预制舱、防逆流装置、并网柜、电缆、云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反孤岛装置、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发电单元设计寿命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设备全周期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由招标方采购,中标方负责招标方采购设备的卸车、倒运、存放等管理工作。
B.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C.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场地障碍物清除、电缆穿管、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D.完成项目自查验收、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节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E.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承包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承包人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F.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依据现场踏勘结果,制定项目协调方案。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项目开工、专项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协助办理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风险告知:本项目待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累计完成至少2项光伏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累计完成至少2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须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必须为投标方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光伏施工工程(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若无公司任命文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设计总监,应具备以下资质:
(1)必须为投标方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光伏工程设计项目(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若无公司任命文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联系方式**********转8407)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件:bc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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