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印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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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裁判文书印刷设备采购(HCDCZ2J*******)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裁判文书印刷设备采购

(HCDCZ2J*******)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朔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办公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裁判文书印刷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DCZ2J*******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

1

裁判文书印刷设备

1

用于阳朔县人民法院办公使用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2月7日止,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九、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自然人除外),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阳朔县人民法院 地址:阳朔县阳朔镇龙岳路一巷8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项目联系人:黄颖,联系电话: ****-*******,传真:****-*******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阳朔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设备 文书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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