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两大任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认真响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发〔2020〕148号,力争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度,显著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高效合理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服务供给体系,助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弋江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一、申报主体

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3、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专业团队,其专职工作人员中具备主治医生资格证、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医生资格证(全科医生)、护士资格证或社会工作师证书。

三、购买内容

弋江区民政局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运用专业方法,协助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实施对象

南瑞街道金坤园社区精神障碍患者。

五、实施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一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本次项目支持周期为三年,实行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考核不通过的本协议不再续签。

六、资金安排

(一)项目活动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控制价8.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承接单位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开展材料经费、支付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督导费用及其他与社会工作服务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经费拨付

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后拨付80%,项目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20%。

(三)经费使用规定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来使用,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如因项目实施问题要变更预算,需申报弋江区民政局,且项目预算变更次数不能超过两次。所有费用的支出均需提供正规的票据证明,如有不能提供的,需要有相关协议或服务记录和照片等。

七、报价

(一)机构须采购内容提交报价单,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二)机构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截止2024年12月26日;

(五)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7日上午九点;

开标地点:弋江区民政局会议室。

八、签订合同

成交机构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机构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机构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弋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曹存明

联系电话:*******

询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

报价说明

备注

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障碍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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