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0*****040*********)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主要内容为不同主题展厅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交付及保修等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须提供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万元(含)的公共建筑类工程监理业绩。(有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有效证明材料须体现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工程投资估算)、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中列明的日期为准)。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内容);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年但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注:投标人自行决定截图的时间显示区域(例如:打印页或截图时电脑时间等均可)。(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注: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置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8日到 2024年12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3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2.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information.html)下载学习 4.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 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松树塘路1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2号乌鲁木齐大厦9楼A |
联 系 人:李志勇 | 联 系 人:丁瑞、向黎 |
电 话:136*****466 | 电 话:136*****04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xxj_dr@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