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炼铁3#高炉耐火材料砌筑及喷涂工程招标公告
三钢炼铁3#高炉耐火材料砌筑及喷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对2016年三钢炼铁3#高炉耐火材料砌筑及喷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内容:高炉本体耐材砌筑及喷涂;热风围管耐材砌筑;热风总管,竖管出口至热风围管的耐材修补砌筑;煤气上升管、下降管、热风炉球顶、热风总管、热风烟道、重力除尘器出口煤气管道等原喷涂料脱落部分检查、拆除;煤气上升管、下降管、热风炉球顶、热风总管、热风烟道、重力除尘器出口煤气管道等原喷涂料脱落部分修补喷涂及锚固件制安;热风总管、热风围管、煤气导出管、铁口除尘罩及铁口上方平台下部的喷涂及锚固件制安;喷涂料、锚固件的供货,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等一切施工措施的准备;施工废料的清理和外运。
2.2 工期要求:初定开工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满足高炉大修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日期由发标人提前15日通知中标人。
2.3质量要求:严格按图施工,满足图纸的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相应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提供高炉喷涂砌筑的相关业绩,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良好(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方案;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设备各项指标的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9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哲 邱恒明(139*****572)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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