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十三五”旅游干线公路建设运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湘西州“十三五”旅游干线公路建设运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16-200085
湘西州“十三五”旅游干线公路建设运营PPP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已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将资格预审及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西州“十三五”旅游干线公路建设运营PPP项目
2、项目授权主体: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4、项目咨询机构: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采购内容:湘西州“十三五”旅游干线公路建设运营PPP项目。建设14个子项目(包括进入湖南省规划12个子项目和自治州规划道路建设2个子目),总建设里程约340.675公里。
7、项目投资估算:湘西州“十三五”旅游干线公路建设运营PPP项目静态总投资(建设投资)为579671.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0282.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057.52万元,预备费47331.12 万元。项目动态总投资为608718.75万元,含建设期利息29047.20万元。
8、合作期限:25年(5年建设期+20年营运期)
项目中所有子项全部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进入营运期,具体以实际进入营运期时间为准。
9、合作模式: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的机构。
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达到本条要求);
2、社会资本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金额和实际到位资金为准)---(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达到本条要求);
3、社会资本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入湘基本信息)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须达到本条要求);
4、社会资本近三年内(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投资建设类项目(即:PPP、BOT、BT等投资建设类项目)单个项目合同不低于35亿元,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达到本要求即可);
5、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1) 社会资本2015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且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2015年度经审计后财务报表为依据)---(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达到本条要求);
(2)社会资本须具备AAA即银行信用等级(以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为准。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达到本条要求);
(3)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提供不低于50亿元银行存款或银行授信证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银行开具的存款或授信证明为准;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中各成员的银行存款和银行授信金额相加之和不低于50亿元也可);
6、市场声誉(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达到本条要求)
(1)社会资本须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
(2)社会资本须境内外业绩良好。
7、关联方约束
社会资本为单一企业的,具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人应当有一方回避;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受本条限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申请人或其他联合体申请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投资回报模式及投资回报
1、资金支付来源: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实施机构向社会资本支付其为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资金来源于:使用者付费、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州本级财政收入和政府性基金。
2、投资回报率:本项目社会投资人的股权投资年回报率不高于6.5%(税前)。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参加本PPP项目的投标的社会资本可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世纪山水69栋9楼908室)报名并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分别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上述“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第2、3、4、5条的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体见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其他说明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2、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3、未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采购活动。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未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和任何费用,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保密。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20号
联系人:王勇
电话:135*****14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诗萌彭先生
电话:****-*******
地址:吉首市世纪山水69栋9楼908室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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