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叉式移动升降平台招标公告
剪叉式移动升降平台招标公告
剪叉式移动升降平台 | ||||
询价采购公告 受沈阳市辉山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辽宁鸿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剪叉式移动升降平台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剪叉式移动升降平台 2.采购人:沈阳市辉山学校 3采购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聚农路23-4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6.交货时间:要求于签订合同后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7.最高限价:59,000.00元 大写金额:伍万玖仟元整; 8.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如果供应商不是设备制造厂商,还须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经销授权书; 三、采购文件购买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6:00)在辽宁鸿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0-2号803室)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产品经销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投标人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投标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报名登记时,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6时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 9日上午9:00~13: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具体开标室见三楼LED屏幕) 六、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投标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辽宁鸿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咨询.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辉山学校 联系人:沈宏武 电话:186*****54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鸿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0-2号803室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6 联系人:黄临驰 电 话:139*****071 E-mail: lnhfzbdl@163.com 2016年12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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