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采购公告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项目编号:SZSZSJ-2024-FW2714
项目地址:深圳市
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起自罗湖区侨社站(原罗湖西站),终至龙岗区山厦西站,是一条增强龙岗平湖、布吉、南湾与市中心联系的普速服务线路。17号线一期工程自深圳火车站向北,终至李朗片区,线路长度约18.64km。一期线路起自侨社站(原罗湖西站),终至上李朗站,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18座车站,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08km。一期全线设停车场一座,为南湾停车场。新建主所一座,为南湾主所,利用既有主所一座,为雪象北主所。牵引供电系统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专用轨回流方式,控制中心设于全网NOCC。
公告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比选文件的获取:(1)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前往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电子采购系统(https://cg.shenzhenmc.com/)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和招标项目登记。 a)“注册”方式详见【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常见问题-供应商登记注册指引】; b)“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常见问题-供应商报名和制作响应文件指引】; c)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比选文件即报名成功(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招采系统供应商专线客服 0755-********)。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60
交货期说明:暂定60天,实际工期/服务期根据业主需求及项目进度进行调整。
招标/采购范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含车辆基地及出入段线、主变电所等)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详见任务大纲
资格条件:(1) 市场主体要求:参选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参选服务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承揽过下列业绩之一:①区域性气象(或气候)评估业绩,②建设工程气象(或气候)可行性论证(或评估)业绩,③建设工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绩。提供的业绩项目要求已通过气象主管部门审批。(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气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通知或公示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气象或气候或雷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参选服务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参选服务商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将不被采购人接受:参选服务商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发生过诉讼、仲裁,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参选服务商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正处于诉讼、仲裁及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正处于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被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证明材料: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 (1)参选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服务单位对项目二次分包。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6*****109
,深圳市,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市轨道 风险评估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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