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EPC总承包港西、马西光伏场区施工分包
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EPC总承包港西、马西光伏场区施工分包
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EPC总承包-港西、马西光伏场区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XY-2024-GC198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光伏电站总占地面积为6205.0785亩,其中港西地块占地1158.53亩,直流侧装机容量53.235MW,安装585Wp组件*****块,320KW逆变器134台,13个3300kVA发电单元,1个1500kVA发电单元,交流侧容量42.88MW,新建2回35KV集电线路;3号水塘地块占地1770.95亩,直流侧装机容量79.*****MW,安装585Wp组件******块,320KW逆变器200台,20个3300kVA发电单元,交流侧容量64MW,新建2回35KV集电线路;马西地块占地2593.05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17.117MW,安装585Wp组件******块,320KW逆变器295台,28个3300kVA发电单元,2个2500kVA发电单元,交流侧容量94.305MW,新建3回35KV集电线路;港东地块占地682.55亩,直流侧装机容量31.*****MW,安装585Wp组件*****块,320KW逆变器80台,8个3300kVA发电单元,交流侧容量25.6MW,新建1回 35KV集电线路。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港西、马西地块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不含三通一平及通信部分),交流侧容量137.185MW,承担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甲供材以外的物资采购、单调联调、光伏区并网试运、人员培训、移交生产、质量保修等,配合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内容,实现本项目功能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具体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采购:负责本项目甲供材以外的所有物资采购。具体采购要求包括:(1)采购物资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目录内的,在目录中选取符合项目的物资进行采购。一级物资但未定价的,应在中石油一级供应商范围内招标或谈判选商采购;非一级物资,须招标人审核招标或谈判方案后实施采购。所有物资实施采购时需将采购计划、采购(选商)方案、技术规格书以及采购结果等报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2)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甲供材以外物资的采购、运输,甲乙供物资的装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路面加宽、架空线路改造等。(3)负责生产运行所需必要操作工具与安全工器具,及两年内生产所需备品备件等。(4)中标人按照物资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全程监督物资的制造、验收等工作,并定期向招标人报备。(5)中标人需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等对必检物资送招标人指定机构检测。
2.3.2施工:负责港西、马西地块光伏区施工(不含三通一平及通信部分)。主要包括光伏场设备基础制作,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安装,以及电缆敷设、接地网敷设、消防、总图、水土保持、环保措施、安全文明措施、临时设施、智慧化工地等,负责按照大港油田公司安眼工程要求,采购并现场安放布控球进行安全管控,负责按照《油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施工技术手册》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设置临时大门、门岗、七图一牌、区域标识标牌、安全标识、办公区设置、物料堆放场地、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临时用电、加工预制区、作业票据办理、应急管理等。
2.3.3试验、调试等:根据标准与相关规定完成设备、材料、系统的检测、试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负责电缆、箱变、高低压开关柜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联调,以及按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要求的涉网试验、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等,试验标准与报告形式满足并网验收要求。
2.3.4手续办理及验收: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开工备案、施工图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防雷、消防等备案及最终验收手续;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地方政府部门、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国家电网组织的相关验收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质检);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中标方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2.3.5并网及试运行:负责完成该项目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按照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方案要求完成涉网试验、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等,试验标准与报告形式满足并网验收要求,并通过国网验收;负责并网投产、试运行、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提供1个月运维服务,运维期满后提供2年质量保修等工作。
2.3.6培训:负责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对招标人电站运行人员开展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
2.3.7保运:负责工程试运投产至竣工验收的运行保障,提供工程试验方案及结果、试运行方案、操作和维修手册,负责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必须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其他工作。
2.3.8资料:负责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等中国石油、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大港油田要求完成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归档、报审报验等。
2.3.9协调:负责本工程施工外部关系协调,费用包含在工程承包费用中,协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对招标人土地的非法侵占;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环保、水土流失等损毁赔付、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原因的阻工协调;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因中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需要当地群众或者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其他自项目开工至完工交接,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
2.4界面划分:
(1)电气专业港西光伏区与集电线路分界点为光伏区附近终端塔的电缆平台,引上电缆及平台上座式电缆终端属于光伏区。
(2)电气专业马西光伏区与集电线路分界点为长庆路南侧新建电缆沟内的电缆接头,接头及整根电缆的试验属于集电线路(外线)。光伏区电缆进入电缆沟后需进入裕沟接头沟,进沟后单根长约35米。。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0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2.9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编号为BJXY-2024-GC198的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2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3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a.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人状态查询中企业状态为正常的截图;b.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 (http: //125.32.26.40:8300)。
3.4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盖公章版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5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提供1项光伏发电场区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均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4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将被否决)。
3.6.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6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7项目经理要求
3.7.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数量配备应满足项目要求,相关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
3.9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设备清单。
3.10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1其他要求
3.11.1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
3.11.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在建项目。
3.11.3 投标人提供承诺文件声明或证明,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EF%BC%89">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3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责任自负。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4.4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4.5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邮箱。发票咨询电话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信息一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9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崔铁城 | 联系人:钱先生 |
电话:022-******** | 电话:010-******** |
电子邮件:cuitiecheng@cnpc.com.cn | 电子邮件:xyzbzy001@126.com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
2024年1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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