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股权及2500万元债权招标公告

50%股权及2500万元债权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及250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G316TJ*******挂牌价格4533.385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2016-11-17 挂牌期满日期2016-12-14
首次登载报刊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标的所在地区中国天津市市辖区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锦州道388号
法定代表人徐芙蓉
成立时间2008-06-05
注册资本(万元)3000.0[RMB]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82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商品房代理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50.000000%
2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万元
2015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万元-0.79万元-0.8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2422.21万元 9466.35万元2955.86万元
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6-10-31 0.0万元-0.13万元-0.13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12455.2万元9500.9万元2954.29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天健国信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6-10-11
评估基准日2016-03-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2433.6113537.59
负债总计(万元)9478.289470.82
净 资 产(万元)2955.334066.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533.38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天津德利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依据天健国信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津国信评报字(2016)第0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标的企业的负债总额为94,708,204.92元,包括:①标的企业对转让方所属工程分公司的负债计2500万元;②标的企业对天房物业及其上级单位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负债计45,361,418.07元;③预收“征地拆迁补偿款”计24,344,077元;④标的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2709.85元。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533.385万元,其中转让方转让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033.385万元;转让方转让其所属工程分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2500万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500万元。债权部分挂牌价格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本项目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3、标的企业对转让方所属工程分公司的负债计2500万元系转让方作为股东为支持标的企业从事项目开发安排的股东方借款。 4、“征地拆迁补偿款”计24,344,077元系由标的企业项目所在地政府根据电子监管号为********09B00057的《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拨付给标的企业的款项。本次股权转让后,该《出让合同》及“征地拆迁补偿款”项下的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仍由受让方受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5、本次评估主要资产构成为坐落于塘沽区向阳北街南侧地块,已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044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2塘沽住证000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 由于该地块拟建房屋建筑高度影响周边居民采光,周边居民反应强烈,经向阳街道办事处口头通知要求停工,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2年5月停工至今。该项目办理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0445号)载明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后办理了延期,开工日期延长至2010年7月31日。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津滨规国[2015]1444号”《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关于滨海新区闲置土地处置中促开工项目尽快办理开工手续的补充通知》开工期限延期至2016年12月15日,竣工时间按原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相应顺延。在此期间,以前土地证继续有效。 6、根据《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需建造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建成后该房屋产权及其占用的888.89平方米土地交由向阳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办公用房,区财政局按建造成本999.9077万元和888.89平方米土地的最终成交价(土地出让金********元)一并补偿给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该宗土地是以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立项审批及相关规划等手续。 7、委估存货——开发产品中塘沽区福园里3号楼4门101号住宅,取得房地证津字第********7246号《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权利人为张新华。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与张新华签订内部员工协议,规定本公司为此房屋的真正出资人、享有对此房屋的所有权,张新华不得未经本公司同意擅自转让使用权及产权,且不得将此房屋擅自抵押、赠与。 8、待估宗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已获得了规划部门的核准,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2塘沽住证000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存在63.52平方米的差异,而《建筑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住宅面积、商服面积及配套设施面积未做明确说明,故本次评估所用到的技术经济指标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土地权属状况、使用权面积均以《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0445号)为准。 9、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天津市[120000]市辖区[120100]和平区[120101]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浩
注册资本(万元)40000.0[RMB]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XE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4533.38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受让我公司所持有的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及2500万元债权的同时,必须一并受让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华滨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及4536.141807万元债权项目。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资格经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挂牌价格总额30%的保证金计1360.0155万元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
3、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期满时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由其承担双方网络电子竞价的费用。对于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保证金。
4、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须在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格总额的余额计3173.3695万元交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最终受让方付清上述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相关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
5、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其已交纳的上述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或在竞价过程中不竞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最终受让方由于自身原因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付清上述挂牌价格总额的余额计3173.3695万元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按照[]的[]%,设定为[ 1360.0155]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刘根钰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孔凡政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股权 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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