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2021新增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宝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2021新增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宝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2021新增)工程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及夹信子镇境内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该项目位于宝清县小城子镇及夹信子镇境内,地处宝石河、大梨树河沿岸。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主要内容有宝石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3.2km;大梨树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3.2km;坡水沟治理工程,治理坡水沟总长4.898km。该项目总投资453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49万元。(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区表土开挖、土料装卸、主体工程区土方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砂砾料等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苫盖及加湿等,物料运输车辆行驶至青龙山村、勇进村、梨中村等村屯时,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降尘。施工期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各施工生活区设置防渗旱厕,生活区的生活污水暂存于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置。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布置施工方案,将大噪声源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该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填方应全部利用挖方,不设置取土场,挖方应全部回填利用,不设置弃渣场。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将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外运处置。(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前,对临时道路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占用草地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填至占地区域,对占用草地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表层土壤的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向河流排放施工废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避开雨天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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