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宏zhwd[2016]-017号
开标时间:2016-12-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镇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科[2013] 155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政和县镇前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设备安装质量
应符合《政和县镇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技术要求,设备的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出厂水质的质量应达到污水处理一级B最严格的技术要求,运行必须在6个月及以上,通过环保验收;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盟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及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企业在岗人员。(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筑师应以完成延续注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 2 日至2016年 12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原胜利洋)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预算)每份售价 300 元,如需图纸每份售价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出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政和县镇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 15 日下午 15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项目经理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并现场核验身份。(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
地址: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电话:138*****141 联系人: 杨主席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二轻大厦三楼,邮编: 353000
电话:****-*******187*****558 传真:****-*******
联系人:周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溪信用社;
账号:****************017517。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套管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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