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市容管委会沥青搅拌设备招标公告
市政市容管委会沥青搅拌设备招标公告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拉萨市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的采购事项)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2016-0277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 欲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具备参与电子化采购的能力和条件(含已购买了电子印章等)。
(三)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在西藏具有本次购置产品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及售后服务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计量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 3.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供货、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 3.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有类似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7区外投标单位在西藏须有固定售后服务点。 3.8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性投标,但不得就其中一个包拆分投标,且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交货时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四)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五)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不低于投标总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
(七)除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采购“进口设备”的以外,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采购内容:
包1:沥青搅拌设备(预算额度:250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第一包:沥青搅拌设备采购 | 1 | 套 |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12-02 10:00 起至 2016-12-08 17:30,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2016-12-08 17:30 截止)。
八、购买招标文件网址:www.lsggzy.cn。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850.00 元。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12-22 10:00,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网址:www.lsggzy.cn。
十二、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 刘孟杰 电话:152*****698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孟杰 联系电话:158*****416
邮编:850000 传真:****-*******
网址:www.lsggzy.cn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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